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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河边救生绳?拘留三日!

落水救援争分夺秒

为了防溺水

政府和各界“绞尽脑汁”

去年起在河边设置了多处救生设备

护航市民生命安全

尽管如此

竟然有人对河岸救生设备

动起了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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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13时许,市民李先生和易先生开车途经西山大桥时,发现一位老人正抱着桥上的救生绳准备过马路。“当时我就告诉他这是公共设施,不能拿回家,要赶紧放回去。”面对热心市民易先生的劝阻,老人非但没有听,还抱着救生绳迅速跑到了马路对面,发动摩托车离开了。随后,市民易先生报了警。

来龙门派出所接警后,民警们很快通过调查摸排,锁定了违法行为人赖某。当天下午,他主动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赖某被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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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生设备关乎人命

如果大家看到有人

盗窃、私拿救生设备

请像案例中的李先生和易先生一样

及时制止或报警

爱护公共设施,从我做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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