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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伴水征收方式征收致市民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方便居民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及周边城市征收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局下发《关于醴陵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伴水征收的通知》(醴发改[2020]761号),明确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原上门征收改为伴随自来水费征收(伴水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城区居民及暂住人口生活垃圾处理费委托市瓷城水务公司代收。一表多户,一户多表,按照实际住户收取;自备水源用户由环卫服务中心负责统一收取。为减轻用水量较小或不常住家居民的负担,对月用水量小于3吨的住户,免于收取。

2、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不变,仍按照《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醴陵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范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醴发改[2017]13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即按每户每月5元计征。凭民政部门有效证件及证明,对五保户、低保户实行免征。

3、其他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费仍按照《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醴陵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范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醴发改[2017]139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4、实行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

5、缴纳途径:一是在瓷城水务公司收费窗口缴纳;二是通过瓷城水务公司公众号或微信生活缴费、支付宝生活缴费。

生活垃圾处理费伴水征收只是征收方式的改变,征收标准不变,既体现了收费的公平性又方便居民缴费。生活垃圾处理费伴水征收后,我们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瓷城水务公司收费窗口向缴费人员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同时有任何疑问或投诉意见,可拨打电话23032660,我们将及时为您解答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费伴水征收后,我们将加大投入,加强城区居民生活垃圾处理和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维护,为广大市民营造更加舒适、清爽的人居环境,为醴陵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最后,我们由衷感谢广大市民朋友长期以来对环卫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醴陵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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