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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珊田村、姜湾小学三家单位获评国家级文明单位

红网醴陵市分站11月24日讯(分站记者 王志翔)日前,从中央文明委传来喜讯:醴陵市检察院、珊田村、姜湾小学三家单位获评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姜湾小学获评首届“全国文明校园”,成为株洲地区唯一获此殊荣的小学。市人民检察院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多项工作获得国家级荣誉,成功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长庆示范区珊田村注重除陋习、树新风,工作开展有声有色,成功获评第五届“全国文明村镇”。

今年以来,醴陵市大力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创建,再次启动道德模范评选,还举办了“文明餐桌、文明城管、文明网络”多种主题活动,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上述三家单位同时获得国字号荣誉,这为建设“富强、美丽、幸福、文明”新醴陵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下阶段,醴陵市还将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目标,带动各行各业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全力提升醴陵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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